發文字號: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1.01.03 行執一字第012278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1 年 01 月 03 日
要 旨:
行政執行處得自戶政查詢系統之除戶資料查詢義務人戶籍歷次異動資料, 如欲查詢系統建置前之除戶資料,則應以公文函請戶政機關提供查詢
主 旨:有關義務人之戶籍歷次異動資料查詢,請依說明三辦理,請查照。 說 明:一、本署前於 90 年 11 月 28 日以行執一字第 600408 號函請內政部同 意所屬各行政執行處為辦理行政執行事件,向戶政機關調取資料,得 免納規費,經該部 90 年 12 月 13 日以台內戶字第 9010023 號函 復略以:「按本部業已同意提供法務部應用本部戶役政資訊連結作業 及戶役政資訊電子閘門線上查詢\查驗系統在案,個人及全戶動態記 事等戶籍資料,均屬提供範圍。貴署執行業務經由法務部建構之『戶 役政查詢系統』,無法查詢前開戶籍歷次異動資料乙節,請逕洽詢法 務部。」。 二、經向法務部資訊處及內政部戶政司查詢,據資訊處告知:「戶籍動態 記事之歷次異動資料之除戶資料建制時間有所不同,台北市及高雄市 係於 84 年 6 月以後;台北縣、桃園縣、台中縣市、新竹市、基隆 市、雲林縣、嘉義縣、高雄縣、屏東縣係於 85 年 7 月以後;其餘 縣市係於 86 年 9 月以後,故目前戶政查詢系統僅能查得前開時間 以後之除戶資料。」;另據內政部戶政司表示「如以公文請戶政機關 提供戶籍資料,非調閱戶籍謄本,即得免收費用。」。 三、綜上,各執行處為查詢義務人戶籍歷次異動資料,得自戶政查詢系統 之除戶資料中查得,惟欲查詢前開建制時間以前之除戶資料,即需以 公文之方式向戶政機關查詢(非調閱戶籍謄本即得免納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