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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1.04.08 行執一字第0916000443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1 年 04 月 08 日
要  旨:
有關行政執行官工作績效評比表評比項目之計分方式,應依新修正之計分
標準為準
主    旨:關於行政執行官工作績效評比表中之評比項目及配分比例,本署已在研修
          中。有關本年各項目之計分方式及因受獎懲等增減分數,應依新修正之計
          分標準為之。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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