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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法務部 97.11.12 法律決字第0970041776號書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7 年 11 月 12 日
要  旨:
桃園縣政府來函詢問,就公有公共設施機關首長落款提名一事,法務部法
律事務司就主管法規查無相關規範
主    旨:有關公有公共設施機關首長落款題名之相關標準等法令規定,本部主管法
          規查無關於公有公共設施機關首長落款題名標準之相關規範。請  查照。
說    明:復貴府 97 年 11 月 4  日府法規字第 0970369697 號函。
正    本:桃園縣政府
副    本:本部法律事務司(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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