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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司法院秘書長 106.02.18 秘台廳民一字第1060000017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2 月 18 日
要  旨:
關於「政府資訊公開法修正草案」之修正建議
主    旨:檢送本院有關「政府資訊公開法修正草案」修正建議表 1  份,請查照。
說    明:復貴部 105  年 12 月 30 日院法律字第 10503519380  號函。
正    本:法務部
副    本:本院秘書處(含附件)、本院大法官書記處(含附件)、本院行政訴訟及
          懲戒廳(含附件)、本院刑事廳(含附件)、本院少年及家事廳(含附件
          )、本院司法行政廳(含附件)、本院資訊處(含附件)、本院公共關係
          處(含附件)、本院參事室(含附件)、本院人事處(含附件)、本院會
          計處(含附件)、本院統計處(含附件)、本院政風處(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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