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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國家發展委員會 104.07.20 發資字第1041500855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20 日
要  旨:
為方便有效快速找到所需的政府開放資料,以達成跨機關各類資訊資源交
換作業及資料加值應用,訂定「資料集詮釋資料標準規範」、「共通性資
料存取應用程式介面規範」及「政府資料開放跨平臺介接規範」
主    旨:訂定「資料集詮釋資料標準規範」、「共通性資料存取應用程式介面規範
          」及「政府資料開放跨平臺介接規範」,自 104  年 7  月 27 日起生效
          ,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一、檢附旨揭規範各 1  份。
          二、請各機關依照「資料集詮釋資料標準規範」辦理資料集上載作業。
          三、請自建資料開放平臺者,於 104  年 12 月底前依照「政府資料開放
              跨平臺介接規範」與政府資料開放平臺同步資料集。
正    本: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各縣市政府
副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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