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檔案管理局 97.06.09 檔應字第0970002658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7 年 06 月 09 日
要 旨:
機關可否提供公文登記簿或檔案目錄以查詢檔案疑義
主 旨:有關如何請行政機關提供公文登記簿或檔案目錄以查詢檔案乙案,復如說 明,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台端 97 年 6 月 2 日信函辦理。 二、按機關公文登記簿或內部檔案目錄為機關處理公務產生之紀錄資料, 如已依照檔案法(以下簡稱本法)相關管理程序歸檔而成為檔案時, 民眾可依本法第 17 條及本法施行細則第 18 條之規定,申請閱覽、 抄錄或複製;如未歸檔時,因其屬政府機關之資訊,民眾亦可依政府 資訊公開法第 9 條及第 10 條之規定,向該機關請求提供,並由機 關依本法第 18 條或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之規定,審酌具體個案 情形以為准駁。 三、台端函詢所需檔案是否移交本局並請代為查詢乙節,依本法第 2 條 第 3 款及第 4 款,國家檔案係指具有永久保存價值,而移歸檔案 中央主管機關(即檔案管理局)管理之檔案;機關檔案係指由各機關 自行管理之檔案。經查台端來函所列檔案,尚屬教育部所管有之機關 檔案,並未移轉至本局,基此,建請逕向該檔案管有機關教育部提出 申請,教育部檔案應用服務聯絡電話:02-77367763 。又,機關檔案 目錄之查詢,可利用「全國檔案目錄查詢網」(網址: http://near.archives.gov.tw)查詢所需檔案,併此敘明。 備 註:本案說明三提及「全國檔案目錄查詢網」(網址:http://near.archives .gov.tw) 業於 98 年 3 月 31 日更名為「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網 址則於 97 年 9 月 15 日調整為 https://near.archives.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