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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107.03.23 保局(壽)字第1060211012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23 日
要  旨:
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及保險業形象,保險公司公司應確實要求暨管理所屬
業務人員依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
辦理人員招聘事宜
主    旨: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及保險業形象,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切實依說明事項
          辦理,請查照。
說    明:邇來發現有部分人力銀行求職者設定對保險產業隱藏履歷後,仍有保險業
          務人員假借其他非保險業之徵才廠商名義取得求職者資料,向求職者進行
          不當徵員之行為。為避免上述情況發生,並維護民眾權益及保險業形象,
          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確實要求暨管理所屬業務人員依據「保險業務員管
          理規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人員招聘事宜。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
副    本:本局壽險監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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