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6.04.26 公評字第1062260242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4 月 26 日
要 旨: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就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專書閱讀心 得寫作繳交時間,涉及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行政程 序法等規定之說明
全文內容: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繳交時間 一、依據民國 106 年 4 月 21 日本會公評字第 1062260231 號令修正 發布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 4 點規定:「… …(二)測驗類型及時間:…… 2、專書閱讀心得寫作:至遲應於結 訓之次日起三日內繳交文官學院。逾時繳交者,不予採計成績。」另 依行政程序法第 48 條第 4 項規定略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 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 二、為期明確,請貴學院通知受訓人員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繳交截止時間為 結訓之次日起第 3 日 23 時 59 分 59 秒,若結訓之次日起第 3 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請依行政程序法第 48 條規 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