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法務部 90.08.23 (90)法律決字第000506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0 年 08 月 23 日
要 旨: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經本部會同財政部指定為電腦處理個人資
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
主 旨:貴公會經本部會同財政部指定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第七款第
三目之非公務機關,請 查照。
說 明:一 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三目辦理。
二 檢附本部會同財政部指定之公告影本乙份。
附 件:法務部、財政部 公告
中華民國玖拾年捌月捌日
法九十律字第○○○四○三號
台財保字第○九○○○四一六四四號
主 旨:公告指定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
會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三目之非公務機關。
依 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三目。
公告事項:指定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為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三目之非公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