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法務部 97.10.30 法律決字第0970039376號書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7 年 10 月 30 日
要 旨:
有關「行政規則」之認定範圍,依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規定係指上級機
關對下級機關,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非直接對外發生效力之規定
主 旨:有關本部全球資訊網「法律解析及案例」第 127 則疑義乙案,復請 查
照。
說 明:一、復 台端 97 年 10 月 20 日陳情函。
二、本部全球資訊網「法律解析及案例」第 127 則「什麼是不法」所載
內容「…(2) 至於違反機關內部自行訂定的行政規則…」所稱之「
行政規則」與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第 1 項規定:「本法所稱行政
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
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
抽象之規定。」尚無不同。惟查該則解析係針對國家賠償法第 2 條
規定所為之相關說明,其他具體個案仍須依個別依據之法律以為判斷
。
正 本:李○○先生
副 本:本部法律事務司(3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