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國家發展委員會 108.03.19 發法字第1082000406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03 月 19 日
要 旨:
停止適用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有關之函釋共計 54 則
主 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電資法)共 54 則函釋(如附一覽表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按「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法律主政機關自 107 年 7 月
25 日起已移由本會職掌(本會 107 年 7 月 25 日發法字第 1072001
389 號函參照),考量旨揭函釋依據之電資法業修正為個資法,部分見解
亦有所變更,爰停止適用。
正 本:總統府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
書長、行政院秘書長、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
府、各縣市議會
副 本:本會法制協調中心(含附件)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