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臺北市政府 112.03.07 府授都規字第1123013701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7 日
要 旨:
臺北市政府考量現行「動物用藥零售業」使用場所之樣態,將該行業認屬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 19 組:一般零售業甲組(二十九
)寵物食品及用品」
主旨:有關「動物用藥零售業」使用場所於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
例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組別及使用項目之認定一案,修正如說明,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府都市發展局案陳該局 111年 9月28日「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
制自治條例有關動物用藥零售業規定研商會議」結論及本市動保處
112 年 2月23日動保防字第1126001799號函辦理。
二、查經濟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 F207070動物用藥零
售業」,前依內政部營建署87年 6月編印「推動工商登記與建築技
術規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各行業分類規定統合資訊化系統」歸屬
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組:特種零售業乙組」,先
予敘明。
三、惟經本市動保處表示「動物用藥零售業」使用場所對鄰近環境影響
性低,又申請登記前開營業項目之使用場所樣態多元,除少數場所
專營動物用藥零售外,水族館及寵物食品用品零售業場所皆有販賣
動物用藥之狀況,故因應動物用藥零售業產業多元之狀態,及該行
業於住宅區設置之需求,有必要再予檢視其歸組。
四、復經本府都發局邀集相關單位研商,獲致共識考量現行「動物用藥
零售業」使用場所之樣態,將該行業認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
治條例「第19組:一般零售業甲組(二十九)寵物食品及用品」。
正本:臺北市動物保護處、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科、臺北市○○公會、台北市○○
商業同業公會、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臺北市商業處
副本:臺北市政府秘書處(請協助刊登公報)、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請協
助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