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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教育類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5.23 北市法一字第09430830500號函
中央法規
  • 第 260 條
    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 第 263 條
    第二百五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於當事人依法律之規定終止契約 者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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