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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3.10.07 行執一字第0930006028號函
中央法規
  • 第 25 條
    有關本章之執行,不徵收執行費。但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義 務人負擔之。
  • 第 26 條
    關於本章之執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強制執行法之規定。
  • 第 19 條
    執行法院對於強制執行事件,認有調查之必要時,得命債權人查報,或依 職權調查之。 執行法院得向稅捐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知悉債務人財產之人調查債務 人財產狀況,受調查者不得拒絕。但受調查者為個人時,如有正當理由, 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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