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77.09.16 (77)法律字第15907號函
中央法規
- 土地法(民國 64 年 0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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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5 條征收土地時,其改良物應一併征收。但該改良物所有權人要求取回並自行 遷移者,不在此限。
- 土地法施行法(民國 35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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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條被徵收土地應有之負擔,由該管市、縣地政機關於發給補償金時代為補償 ,並以其餘款交付被徵收土地之所有權人。
- 國家賠償法(民國 69 年 07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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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