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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務部 97.04.01 法律字第0970011743號書函
中央法規
  • 第 3 條
    本法所稱行為人,係指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自然人、法人、設有 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
  • 第 11 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職務命令之行為,不予處罰。但明知職務命令違法,而 未依法定程序向該上級公務員陳述意見者,不在此限。
  • 第 17 條
    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依各該法律或自治 條例規定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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