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106.05.18 內授中辦地字第1061304071號函
中央法規
- 個人資料保護法(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
第 5 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 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