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9.05.06 智著字第10900018410號
中央法規
- 行政程序法(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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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條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 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 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