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114年度台上字第2215號 刑事判決
中央法規
- 刑事訴訟法(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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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6 條第三審法院認為上訴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 前項情形,得同時諭知緩刑。
- 個人資料保護法(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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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 、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