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衛生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臺北市政府 112.08.15. 府訴三字第1126082582號訴願決定書 訴  願  人 ○○○
    原 處 分 機 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訴願人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事件,不服原處分機關民國112年4月28
    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23022101號裁處書,提起訴願,本府決定如下:
      主文
    訴願駁回。
      事實
    原處分機關接獲民眾陳情,○○(下稱○○)網站帳號「○○」、「○○
    」刊登如附表所示名○○(○○)、○○(○○)、○○、○○(○○)
    等28件食品(下合稱系爭食品)之廣告(下合稱系爭廣告),內容涉及誇
    張、易生誤解,並查得該 2帳號之實際使用人係訴願人,乃函請訴願人陳
    述意見,經訴願人以書面陳述意見在案。原處分機關仍審認訴願人違反食
    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及食品安全衛
    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第 2點及其附表一等規定,以民國
    (下同)112年4月28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23022101號裁處書(下稱原處分
    ),處訴願人新臺幣(下同)31萬元罰鍰。原處分於 112年5月2日送達,
    訴願人不服,於112年5月16日向本府提起訴願, 5月19日補正訴願程式,
    並據原處分機關檢卷答辯。
      理由
    一、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直
      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第3條第1款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食品:指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第28條第 1項、
      第 4項規定:「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
      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
      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第一項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與第
      二項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宣傳或廣告之內容、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45條第 1項規定:「違反第二
      十八條第一項……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
      」
      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
      準則(下稱認定準則)第 1條規定:「本準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第 3條規定:「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定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
      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應就其傳達予消費者之品名、文
      字敘述、圖案、符號、影像、聲音或其他訊息,依整體表現,綜合判
      斷之。」第4條第1項規定:「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食品及相關產品
      之標示、宣傳或廣告,表述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涉及不實
      、誇張或易生誤解:一、與事實不符。二、無證據,或證據不足以佐
      證。三、涉及維持或改變人體器官、組織、生理或外觀之功能。四、
      引用機關公文書字號或類似意義詞句。但依法令規定應標示之核准公
      文書字號,不在此限。」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第 1點規定:「衛
      生福利部為統一處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以下稱本條
      )規定裁處之廣告案件,建立執行之公平性,有效遏止違規廣告影響
      民眾健康安全及消費權益,特訂定本處理原則。」第 2點規定:「本
      條廣告規定所列罰鍰額度之審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
      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如附表ㄧ……。」
      附表一 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罰
      鍰額度之審酌(節錄)

    違反
    法條

    裁罰
    法條

    違反事實

    罰鍰之裁罰內容

    審酌原則

    備註

    本法第28條第1項、第3項

    本法第45條第1項

    一、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

    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一、依違規次數,按次裁處基本罰鍰(A)如下:
    (一)1次:新臺幣4萬元。
    ……
    二、有下列加權事實者,應按基本罰鍰(A)裁處,再乘以加權倍數作為最終罰鍰額度。

    違規次數:違規次數之計算以裁處書送達後發生之違規行為,始列計次數。另自主管機關查獲違規事實當日起逾1年後始查獲他件違反相同條款裁罰案件,應重新起算違規次數。

    加權事實

    加權倍數

    違規行為故意性加權(B)

    過失(含有認識過失或無認識過失):B=1

    故意(含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B=2

    註:
    1.本裁處罰鍰基準所稱無認識過失,係指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
    2.本裁處罰鍰基準所稱有認識過失,係指行為人對於構成違規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
    3.本裁處罰鍰基準所稱直接故意,係指行為人對於構成違規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
    4.本裁處罰鍰基準所稱間接故意,係指行為人對於構成違規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

    違害程度加權 (C)

    廣告整體表現易引起民眾錯誤認知:C=1

    廣告整體表現明顯引起民眾錯誤認知:C=2

    註:前揭加權倍數中所稱整體表現,包括文字、圖畫、記號、影像及聲音等內容,綜合判斷之。

    其他作為罰鍰裁量之參考加權事實(D)

    違規案件依前揭原則裁罰有顯失衡平之情事者,得斟酌個案情形,敘明理由,依行政罰法規定予以加權,其加權倍數得大於1或小於1。其有加權者,應明確且詳細記載加權之基礎事實及加權之理由。

    最終罰鍰額度計算方式

    A×B×C×D元

    備註

    裁處罰鍰,經加權計算超過該處罰條款規定之法定罰鍰最高額時,除有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之情事者外,以其法定罰鍰最高額定之;裁處之罰鍰,除依行政罰法得減輕或免除者外,不得低於法定罰鍰之最低額。


      前行政院衛生署(102年7月23日改制為衛生福利部,下稱前衛生署)
      84年12月30日衛署食字第84076719號函釋(下稱84年12月30日函釋)
      :「……食品廣告如為推介特定食品,同時以就該產品所含成分,宣
      稱可達特定之生理功能或效果,則易使民眾誤認僅食用該品即可達到
      改善生理機能效果,已明顯誤導民眾正確均衡飲食之觀念,則違反食
      品衛生管理法(按:現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
      95年4月13日衛署食字第0950014814號函釋(下稱95年4月13日函釋)
      :「廣告行為之構成,係可使不特定多數人知悉其宣傳內容,進而達
      到招徠商業利益之效果。故網站中如有販售特定產品,則網站內所有
      網頁,及經由該網站聯結之網站、網頁、網址等內容,均屬於廣告範
      疇,若有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相關法令之規定者,即屬違法。」
      前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7月23日改制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
      管理署,下稱前食藥局)101年 5月30日FDA器字第1010034507號函釋
      (下稱101年5月30日函釋):「……所提『公司介紹、創辦團隊、企
      業理念、成立宗旨、品牌標誌(logo)、商品保證原則、退換貨原則
      、運送方式及付款方式』等內容,……於虛擬網路社群行銷,如Face
      book、Blog、Plur等分享心情文章、一則笑話等,若提及特定產品及
      效能,可使不特定多數人知悉其宣傳之內容,仍應依廣告規定辦理。
      」
      臺北市政府108年9月17日府衛食藥字第1083076536號公告:「主旨:
      公告修正本府主管衛生業務委任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公告事
      項:本府前於94年2月24日府衛企字第09404404400號公告略以:『…
      …本府將下列業務委任本府衛生局,以該局名義執行之:……(七)
      食品衛生管理法中有關本府權限事項……』,惟法規名稱已修正,爰
      修正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有關本府權限事項,委任本府
      衛生局,以該局名義執行之。」
    二、本件訴願理由略以:系爭食品目前僅○○(○○)還在販售,另外產
      品已停售且無法進貨。訴願人對法令規範不甚熟稔,一時未察而觸法
      。訴願人僅在個人社群網站刊登廣告,閱覽人數有限,違反義務程度
      及造成之法益侵害甚低。縱認訴願人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
      條第1項規定,認定D為7.75並無任何敘述,請撤銷原處分。
    三、查訴願人以其帳號「○○」、「○○」於○○網站刊登如附表所述詞
      句內容之系爭廣告,經原處分機關審認系爭廣告涉及誇張、易生誤解
      ,有系爭廣告網頁列印畫面資料、名絢客服電子郵件所附會員帳號資
      料等影本附卷可稽,原處分自屬有據。
    四、至訴願人主張其對法令規範不甚熟稔,一時未察而觸法,且僅在個人
      社群網站刊登廣告,閱覽人數有限,違反義務程度及造成之法益侵害
      甚低云云。經查:
    (一)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 1項規定,對於食品所為之標示、
       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違反者,依同
       法第45條第 1項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且衛生福利
       部亦訂有前揭認定準則以資遵循,明定涉及維持或改變人體器官、
       組織、生理或外觀功能等情形之食品廣告內容,應認定為涉及不實
       、誇張或易生誤解;食品廣告如為推介特定食品,同時以就該產品
       所含成分,宣稱可達特定之生理功能或效果,則易使民眾誤認僅食
       用該食品即可達到改善生理機能效果,已明顯誤導民眾正確均衡飲
       食之觀念;網站中如有販售特定產品,則網站內所有網頁,及經由
       該網站聯結之網站、網頁、網址等內容,均屬於廣告範疇;於虛擬
       網路社群行銷,如Facebook、Blog、Plur等分享心情文章、一則笑
       話等,若提及特定產品及效能,可使不特定多數人知悉其宣傳之內
       容,仍應依廣告規定辦理;有上開前衛生署84年12月30日、95年 4
       月13日及前食藥局101年5月30日函釋意旨可稽。
    (二)查食品非藥品,食品主要是提供身體所需熱量及營養素,維持生理
       正常運作,其廣告或標示不得誇大、宣稱療效;又查系爭廣告刊登
       系爭食品之品名、廠商名稱、產品照片、產品功效、留言等,藉由
       傳遞訊息以招徠消費者循線購買,且載有如附表所述之詞句,其整
       體傳達之訊息,易誤導消費者系爭食品具有其所述瘦身、美白、豐
       胸、壯陽等功能,核屬認定準則第4條第 1項第3款所定涉及維持或
       改變人體器官、組織、生理或外觀之功能範圍,堪認系爭廣告已涉
       及誇張、易生誤解之情事,依法自應受罰。訴願人既為販售系爭食
       品及刊登系爭廣告之行為人,對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法令
       即應主動瞭解遵循,並對其販售之食品所刊登之廣告文詞應盡其注
       意義務。又廣告性質之認定,並非以實際銷售行為為要件,縱訴願
       人主張產品停售未進貨,亦不影響違規事實之成立。又按不得因不
       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為行政罰法第 8條所明定。上開規定所稱之按其情節,係指行為人
       之不知法規是否有不可歸責性之情事,而得減輕或免除行政處罰責
       任而言;惟查本件訴願人尚無不可歸責之情事,故無行政罰法第 8
       條但書規定之適用。訴願主張,不足採據。從而,原處分機關審認
       訴願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 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
       條第1項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第2點
       及其附表一等規定,審酌訴願人違規情節包括:違規次數(1次,A
       =4萬元)、違規行為過失(B=1)、違害程度(C=1)、其他作為罰
       鍰裁量之參考加權事實(第 1次處罰鍰4萬元,行為內刊播次數為1
       次D=1,每增加1次增加加權倍數0.25,共28件廣告,D=1+0.25x27=
       7.75),處訴願人31萬元罰鍰(AxBxCxD= 4萬元x1x1x7.75=31萬元
       ),並無不合,原處分應予維持。
    五、綜上論結,本件訴願為無理由,依訴願法第79條第 1項,決定如主文
      。
    附表:

    編號

    帳號

    產品名稱

    下載日期

    刊登網址

    違規廣告內容

    1

    ○○

    ○○

    112年1月2日

    xxxxx

    ……吃完1個月份的……直接掉10公斤……針對瘦身 強度瘦身 加速脂肪代謝 提升基礎代謝 針對肌膚 淡斑抗紅 縮毛孔 皮膚彈力提升 針對健康
    助眠舒眠 改善疲勞 促進新陳代謝 高血脂改善……

    2

    ○○

    ○○

    112年1月2日

    xxxxx

    ……○○吃起來讓妳餒餒長大又挺起來……○○喝起來越喝越美越透明……寶寶變又白奶又大有挺……我的皮膚變亮到發光……剛跟朋友聊到妊娠紋……才發現我不只瘦肚子……因為喝○○我妊娠紋都快看不見了……原本顏色很深……抗發炎……

    3

    ○○

    ○○

    112年1月2日

    xxxxx

    ……上胸飽滿/巨大啵啵/彈力滿滿……美白+抗氧化+促進膠原蛋白增生……維持肌膚彈性保濕……提高免疫力……調理內分泌……平衡荷爾蒙……預防血栓……助血管舒張……大奶神器……

    4

    ○○

    ○○、○○、○○

    112年1月2日

    xxxxx

    ……變得比較難射……敏感度有點下降……持久增硬起來……○○吃了黑眼圈也淡了……護肝……○○ 提神醒腦解酒 增免疫力增硬 回春男女都可 ○○ 強度美白
    護腦健康 預防癌症 ○○ 超激大奶
    粉紅奶頭 緊穴香穴 保健婦科……

    5

    ○○

    ○○

    112年1月5日

    xxxxx

    ……一天喝三包○○60.5kg降到58.7kg瘦了1.8kg……邊喝邊瘦……超級助眠的○○……我喝了睡超沉……第一次這麼沉……失眠者可以考慮○○好好的睡就能更好瘦……兩天體重降0.3唷……腰圍小超多……穿褲子感覺很明顯100公分→95.5公分……客人有自律神經失調,改喝這個不吃藥有改善……失眠/憂鬱……○○會提升血清素讓人心情穩定開心……有憂鬱症的寶寶們都可以戒掉藥物……

    6

    ○○

    ○○

    112年1月2日

    xxxxx

    ……產後乳暈會黑……喝了明顯粉回來……皮膚因為我本身就超白……最有感的是乳暈跟屁股蛋那黑都退掉了……小頭頭跟小妹妹明顯變粉……美白……很多客人酒糟或乾癬或異位……皮膚炎都改善……經人體大型實驗100%有效……腳上是乾癬的病灶……喝了○○一個月之後慢慢退掉……抗發炎……

    7

    ○○

    ○○

    112年1月2日

    xxxxx

    ……強度美白 緊緻肌膚……100%增加膠原蛋白密度……護腦美白效果讚讚……提升免疫力提高抗病力的效果……

    8

    ○○

    ○○

    112年1月5日

    xxxxx

    ……抗老 抗三高 緊緻肌膚 改善過敏體質 保護腦神經細胞 強度美白 抗發炎 護腦 提高抗病力 腸胃保健 提升膠原蛋白……針對健康 提高抗病力+維持心血管健康及細胞+抗發炎+抗三高+保護腦神經細胞+腸胃保健+上呼吸道 保健預防癌症+護腦 針對皮膚 強度美白+提升膠原蛋白+緊緻肌膚+改善過敏膚質+抗老……

    9

    ○○

    ○○

    112年1月5日

    xxxxx

    ……不只美白還有緊緻肌膚+改善過敏膚質+抗老+維持心血管健康+抗發炎+保護腦神經細胞+腸胃保健+預防癌症+護腦……針對皮膚……強度美白+提升膠原蛋白+緊緻肌膚+改善過敏膚質+抗老……大型人體試驗……實驗證明飲用○○4週100%有效果……可預防癌症……

    10

    ○○

    ○○

    112年1月5日

    xxxxx

    ……讓胸部更豐滿,胸型圓潤、堅挺、美白、美肌、穴穴變緊變香、排毒……還能抗老……不僅變大變美也能穩定經期、減少經痛唷……

    11

    ○○

    ○○、○○

    112年1月5日

    xxxxx

    ……短時間內達到美白、顯著提升膠原蛋白含量功效,使肌膚呈現亮白、緊緻……延緩肌膚細胞衰老的過程、減少黑色素形成、減少紫外線所造成的傷害與發炎反應……吃了○○大了一個多罩杯……現在喝○○白了好幾個色階……不想大奶不想白絕對不能買……

    12

    ○○

    ○○

    112年1月5日

    xxxxx

    ……人體實驗證明飲用四周100%增加膠原蛋白密度 喝越久皮膚越漂亮/腦越好……強度美白+緊緻肌膚+改善過敏膚質+抗老+維持心血管健康+抗發炎+保護腦神經細胞+腸胃保健+預防癌症+護腦……

    13

    ○○

    ○○

    111年12月30日

    xxxxx

    ……我之前換F內衣的時候有拍……現在又G了……從C到G罩杯 之前還有從B到G罩杯……

    14

    ○○

    ○○

    111年12月30日

    xxxxx

    ……每天早上都會起來硬硬的,硬度也有提高也比較持久……醒腦 回春 增硬 增久 顧肝 顧腎 顧髮 解酒 解宿醉……每天早上吃 調養好效果肯定比吃○○一次性來的猛(○○是保健食品只有更好沒有副作用男女都能吃)……不知道是不是○○效果……變粗了也漲長了3公分有……

    15

    ○○

    ○○

    111年12月30日

    xxxxx

    ……32D→32E(我覺得有在更大)……真的有在up的保健食品……自己當代言人自己見證……不用花幾十萬去隆乳了 認真吃 我兩個月就這麼明顯了……七天換新內衣……吃十天有感……

    16

    ○○

    ○○

    111年12月30日

    xxxxx

    ……兩個月內讓你變兩個罩杯……我還真不知道我漲奶了……豐胸……吃一包大半罩杯……豐胸產品……便便沒排皮膚不會好 奶大起來!皮膚透起來……

    17

    ○○

    ○○

    111年12月30日

    xxxxx

    ……吃兩顆○○=吃21顆生蠔……斷貨等於斷我老二……斷貨等於斷他老二……我剛剛行房前吃一顆我的腰會斷掉……量還變很多……太持久了……保護肝臟……降低血糖……解毒排毒……解酒醒酒……抵抗病毒……抵抗過敏……防癌抗癌……

    18

    ○○

    ○○

    111年12月30日

    xxxxx

    ……14天內有感……吃了第一盒感覺真的有變大……又在買了第二喝……吃別的豐胸產品都沒效……能有大胸部……不用隆乳 自然擁有巨乳……真的有澎的感覺……吃三盒B變E……現在買內衣已經買F……因為E壓胸了……等於吃三盒B變F……

    19

    ○○

    ○○

    111年12月30日

    xxxxx

    ……○○太厲害了 月經來都不會痛……沒意識到月經來……真的完全不痛沒感覺……昨天吃第一天 今天早上起床開始漲痛 還有微溝……吃了四天就換內衣……這美女才吃14天……她說她內衣全都換了……大小奶也沒有了……

    20

    ○○

    ○○

    111年12月30日

    xxxxx

    ……我吃完一包很明顯有大一點……本來還沒吃之前穿比基尼怎麼擠……還是會跑掉……可是剛剛又拿出來穿看看……結果不用怎麼擠就有……讓胸部大1-2個罩杯……吃了○○之後乳房脹痛……胸部大了之後一定要換內衣……妳們吃完胸部不舒服是正常啦……換內衣就好……

    21

    ○○

    ○○

    111年12月30日

    xxxxx

    ……想要2次發育不用等懷孕了……真的變大……吃了我的○○胸部要爆了……我老婆變D了……三個月……B到D 三個月時間給妳不用隆乳也能多擁有兩罩杯……

    22

    ○○

    ○○

    111年12月30日

    xxxxx

    ……腸胃超好……可是他不是豐胸的嗎……他還有美白的功能……吃了○○三天,胸部大了,但要重新買內衣……三天換內衣……吃○○超快換內衣……○○我吃兩天胸圍多1cm……但也沒大這麼快過……115變116……

    23

    ○○

    ○○

    112年1月4日

    xxxxx

    ……窈窕纖體……93%輕盈苗條……85%幫助入睡……減重……體重下降了3公斤快4公斤……體重的停滯期,整整一個月沒下降……是因為開始喝○○,才慢慢有變化的,現在終於有慢慢下降……喝○○一個月直接甩開近4公斤……輕鬆擁有苗條身材……高品質睡眠……

    24

    ○○

    ○○

    112年1月4日

    xxxxx

    ……變白疤痕也不見……膚色差好多……額頭的小痘痘都不見了……子母線本來很深 喝了半年完全不見……子母線也真的淡超多……美白……越來越白皙……

    25

    ○○

    ○○

    112年3月14日

    xxxxx

    ……我的奶……真的變大了……胸部又開始漲漲的……吃一盒○○後不空杯了……吃到F……本來我是上胸沒肉的 吃了一盒 上胸就有肉了……吃完胸部變很彈性……

    26

    ○○

    ○○、○○

    112年3月14日

    xxxxx

    ……美白……我天生黑肉底 全班最黑……美白的很辛苦……打美白針有夠貴 都沒效果 吃的最有效……我以前真的要多黑就有多黑……白到沒朋友 白到給人刺眼……又白又聰明……○○……還能變聰明……有添加幫助頭腦的……想要腦子好一點……上次吃美胸效果也很好有變大……○○……胸部滿園潤一直在漲痛……

    27

    ○○

    ○○、○○、○○

    112年3月14日

    xxxxx

    ……奶奶藥……3天有感覺……上個月A罩杯吃完美美直接換內衣……原本是B罩杯……現在進擊到H……G罩杯穿不下了 H罩杯我來了……還有B到H……C到G……從C罩杯一路到G罩杯了……喝○○白五個階……吃美美也是胸部腫腫腫……○○ 醒腦解酒 增免疫力增硬 回春男女都可 ○○ 強度美白 護腦健康 預防癌症 ○○ 超激大奶 粉紅奶頭 緊穴香穴 保健婦科……

    28

    ○○

    ○○

    112年3月14日

    xxxxx

    ……人體實驗胸圍平均增加是1.1cm……但顧客吸收好7天增3.5cm……關於胸部 年齡25-56歲仍可達到豐胸效果……促使胸部飽滿挺實,平均可增加胸圍1.1cm 關於肌膚 連續食用8周後,肌膚光澤增加,且大幅提升9.8% 提升肌膚膠原蛋白含量兩倍 食用後相較於試驗前增加10.2%,皮膚含水量相較於試驗前增加10.1%,有助於肌膚保濕……針對胸部與肌膚 超級豐胸+美白+促進膠原蛋白增生+維持肌膚彈性保濕
    針對健康 提高免疫力+調理內分泌+平衡荷爾蒙……預防血栓+助血管舒張+助肝臟排毒+降低乳腺癌風險+降低憂鬱躁鬱+婦科保健……


                   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連 堂 凱
                            委員 張 慕 貞
                            委員 王 曼 萍
                            委員 陳 愛 娥
                            委員 盛 子 龍
                            委員 邱 駿 彥
                            委員 郭 介 恒
    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5    日
    如對本決定不服者,得於本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 2個月內,向臺北高等行
    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址: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
    1號)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