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臺北市政府89.10.13. 府訴字第八九0四九三八四00號訴願決定書
訴 願 人 臺北市立○○醫院
代 表 人 ○○○
原處分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右訴願人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事件,不服原處分機關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水字第Q0
0一六八八號至Q00一六九九號等十二件處分書,提起訴願,本府依法決定如左:
主 文
訴願不受理。
理 由
一、按訴願人之代表人原為○○○,嗣於八十九年七月十五日變更為○○○,經訴願人於八
十九年十月九日聲明由新代表人承受本訴願,合先敘明。
二、按訴願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
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
書之日期為準。」第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
受理之決定......二、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者。」
行政法院四十九年度判字第一號判例:「官署於受理訴願時,應先從程序上加以審核,
合於法定程序者,方能進而為實體上之審理。其不合法定程序而無可補正者,即應予以
駁回。」六十二年度判字第五八三號判例:「提起訴願應自官署原處分書達到之次日起
三十日內為之,逾期則原處分即歸確定,如仍對之提起訴願,即為法所不許。」
三、緣原處分機關所屬衛生稽查大隊稽查人員於八十八年四月十五日十四時五十分,在本市
南港區○○路○○號訴願人醫院所在地放流口採取水樣,經送原處分機關技術室檢驗結
果,所採水樣之「大腸菌類」檢驗值為一六000個∕毫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二0
00個∕毫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規定,乃依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以八十八
年五月三日A000七五九號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通知書予以告發,並以八十八年五
月四日水字第Q00一五七五號處分書,處以訴願人新臺幣六萬元罰鍰(訴願人已於八
十八年五月十四日劃撥繳納)。
四、嗣原處分機關以八十八年五月七日北市環二字第八八二一六五六三00號函,限訴願人
於八十八年六月十七日前改善完成,且須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屆
期未報請查驗或已報請查驗經原處分機關進行查驗認未改善完成者,均視為未完成改善
,將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五、訴願人雖於期限屆滿前以八十八年六月十日忠醫秘字第八八六0二九0八00號函檢具
檢測報告書 報請查驗,惟經原處分機關於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派員查驗結果,所採
水樣之「大腸菌類」檢驗值為四六00個∕毫升,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遂認定未完成
改善,而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五十四條規定,自查驗日起(八十八年六月二
十三日)至訴願人第二次報請查驗日(八十八年七月五日,已經原處分機關複驗合格)
止執行按日連續處罰,乃分別告發,並以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水字第Q00一六四一
號至Q00一六四七號及Q00一六四九號至Q00一六五四號等十三件處分書各處以
訴願人新臺幣六萬元(十三件合計新臺幣七十八萬元)罰鍰。訴願人不服,提起訴願,
經本府以八十九年一月二十日府訴字第八八0七0五二七00號訴願決定︰「原處分關
於編號二至十三部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另為處分;其餘訴願駁回。」
六、嗣經原處分機關重核後就本案遭撤銷案件(十二件)再度以後附表所載處分書,仍維持
原處分每件各處以訴願人新臺幣六萬元罰鍰(十二件合計處新臺幣七十二萬元罰鍰)。
訴願人仍不服,於八十九年五月十八日再次向本府提起訴願,十月九日補正代表人,並
據原處分機關檢卷答辯到府。
七、查本案原處分機關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水字第Q00一六八八號至Q00一六九九號
等十二件處分書,係於八十九年四月十七日送達訴願人,此有原處分機關卷附「傳真查
詢國內各類掛號郵件查單」影本附卷可稽,又訴願人之地址在臺北市,無在途期間可資
扣除,依首揭訴願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訴願人如有不服,應於行政處分達到之次日
起算三十日內(期間末日為八十九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提起訴願,始為適法。然訴
願人遲至八十九年五月十八日始提起訴願,此有本府訴願審議委員會之收文章戳蓋於訴
願書上可稽,是其提起訴願顯逾三十日之法定不變期間,揆諸首揭規定及判例意旨,原
處分業告確定,訴願人對之提起訴願,自為法所不許。
八、綜上論結,本件訴願為程序不合,本府不予受理,爰依訴願法第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
,決定如主文。
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張明珠
委員 黃茂榮
委員 楊松齡
委員 薛明玲
委員 王惠光
委員 曾巨威
委員 黃旭田
委員 劉興源
委員 曾忠己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三 日
市長 馬英九
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張明珠 決行
對本決定不服者,得於收受本決定書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
訴訟,並抄副本送本府。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址:臺北市和平東路三段一巷一號)
:::
-
本月造訪人次
0
-
本月頁面瀏覽人次
0
-
總造訪人次(自93.07.26起)
0
-
頁面總瀏覽人次(自105.7.15起)
0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