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臺灣地區人民赴大陸探親次數暨停留時間 發文機關: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發文字號: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 79.5.26. (79)臺陸行字第561號函發文日期:民國79年5月26日 臺灣地區人民赴大陸探親次數及停留時間放寬為『不限次數,每次停留時間不得逾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