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兩岸行政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關於大陸地區役男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應否服兵役乙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81.11.10. (八一)陸法字第5108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1年11月10日
    關於大陸地區役男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應否服兵役乙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
    例」第二十一條所定「軍公教人員」,係指以擔任軍公教為職業者,不包括役男之服義務役
    在內。(行政院大陸委員會81.11.10. (八一)陸法字第五一0八號函)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