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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行政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有關我政府於民國三十八年遷臺,其確切日期究係何月何日,行政院始於臺灣地區繼續執行 政務乙節 發文機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82.04.19. (八二)陸法字第8204336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2年4月19日
    承詢有關我政府於民國三十八年遷臺,其確切日期究係何月何日,行政院始於臺灣地區繼續
    執行政務乙節,茲案經轉准國史館八十二年四月七日(82)臺國秘字第0三八一號函略以:
    「政府遷臺正確日期為:(一)民國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總統命令:『政府遷臺北,並在
    西昌設大本營,統率陸海空在大陸指揮作戰。此令。』(二)同年十二月八日,行政院長閻
    錫山、副院長朱家驊等飛抵臺北。(三)同年十二月九日,行政院開始在臺北辦公,是日於
    臺北賓館召開行政院首次會議,議決總統府與行政院以介壽館為辦公地址;總統府秘書長邱
    昌渭亦宣布是日起在臺北辦公。(行政院大陸委員會82.04.19. (八二)陸法字第八二0四
    三三六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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