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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變更都市計晝公布實施時未竣工之建築物,因依建築法第59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者,其合 法部分得依法發給使用執照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61.06.20. 台內營字第458073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61年6月20日
    變更都市計晝公布實施時未竣工之建築物,因依建築法第59條規定,辦理變更設計者,其合
    法部分得依法發給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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