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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 3條第1項第6款所稱「具一定效益 與安全性之支持性及緩和性之照護費用」,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字號:衛生福利部 111.12.29. 衛授國字第1110463853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11年12月29日
    「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 3條第1項第6款所稱「具一定效益
    與安全性之支持性及緩和性之照護費用」如附件,自即日生效。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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