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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之1至第282條之3所定建物測量成果電子檔共通
格式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112.04.25. 台內地字第1120262586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2年4月25日
主旨:有關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2條之1至第282條之3所定建物測量成果
電子檔共通格式,係指本部委外開發建物測量繪圖軟體(SB或SBpu
blic)(*.zip或*.zjb),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按112年1月13日修正發布並訂自同年5月1日施行之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82條之1規定,辦理轉繪建物第一次測量成果者,應完成中央主管
機關所定共通格式電子檔,以利採行數值法向量格式製圖,及配合三
維地籍建物測繪發展政策推動資料加值應用。又申請人依同規則第28
2條之2及第282條之3委外辦理轉繪簽章或繪製簽證之測量成果,亦應
一併繳交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共通格式電子檔;倘未繳交者,登記機關
仍應依案附文件製作建物平面圖及位置圖電子檔,所衍生作業成本則
由申請人負擔,以符相關規定。
二、為推廣數值法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作業,本部除已委外開發建物測量
軟體(SB)交由各登記機關辦理建物測繪作業外,並已釋出免費單機
版軟體(SBpublic),提供各界完整繪製成果圖功能,可便利數值法
作業及避免繪圖錯誤,且相容常見繪圖交換檔案格式(DrawingExcha
ngeFormat,DXF)又上開軟體由本部持續更新維護因應法規修正調整
,可兼具申請建物產權測繪登記之效用(如產製建物申請書附表、檢
核各建物面積、檢視三維地籍建物模型等)。是以,有關旨揭電子檔
共通格式,即指本部委外開發建物測量繪圖軟體(SB或SBpublic)相
容之檔案格式(*.zip或*.zjb)。
三、本案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轄內相關從業人員加強宣導,並
協助提供軟體使用諮詢;另副本抄送相關公會,請轉知所屬,有關前
揭軟體下載、安裝及操作說明,可至本部「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服務
網」(https://easymap.land.moi.gov.tw/K01/)查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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