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金融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06年3月13日台期輔字第10604001472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2.12.19. 台期輔字第1120003773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2年12月19日
    主旨:公告本公司 106年3月13日台期輔字第10604001472號函,自即日起
       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有關期貨商發生重大偶發事件,請依主管機關112年12月7日金管證
       期字第1120359909號令公告「期貨商通報重大偶發事件應遵循事項
       」及本公司 112年11月24日台期輔字第1120003586號函公告「期貨
       商通報重大資安事件之範圍申報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規定辦
       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