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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廢止本令附表所列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之解釋令4則,自107年7月1日 生效 發文機關:教育部
    發文字號:教育部 112.12.25. 臺教人(四)字第1124203591A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12年12月25日
    廢止本令附表所列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之解釋令四則,並自中華民國
    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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