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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小型期貨契
約」客製化契約上市,修正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綜合帳戶申報
時間、內容及檔案格式」,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發文機關: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3.01.09. 台期交字第1120202589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3年1月9日
主旨:配合本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小型期貨契約」客製化契約
上市,修正本公司「綜合帳戶申報時間、內容及檔案格式」,實施
日期另行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公司業務規則第44條之6及第46條之2辦理。
二、申報時間及格式內容重點如下:
(一)因客製化契約商品代號格式有別於標準規格契約,為避免影響
未經營客製化契約業務之期貨商及國內代理人申報作業,部位
申報方式採雙軌制,標準規格契約部位申報格式維持現行作法
,另新增客製化契約部位申報格式,採獨立檔案申報。
(二)綜合帳戶部位申報人應於次一營業日上午 8時15分前完成部位
申報,惟本公司另有要求時,應於本公司指定期限內申報。
三、原 106年3月13日台期交字第10602002732號函,自本函實施日起停止
適用。
〔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3.01.10. 台期交字第1130200058號
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13年1月22日〕
附件-綜合帳戶申報制度調整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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