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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有關變更出生通報資料介接頻率為「每日」 1案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113.01.02. 台內戶字第1120149782號
    發文日期:民國113年1月2日
    主旨:有關變更出生通報資料介接頻率為「每日」 1案,請查照並轉知所
       屬戶政事務所。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 112年12月29日國健
      監測字第1120860843號函辦理。
    二、按戶政事務所受理民眾線上申辦出生登記,係以國健署傳輸之出生通
      報資料作為新生兒出生事實之證明資料,現行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之
      日數約於新生兒出生後 7日至14日內,並俟接獲出生通報資料後始可
      據以受理民眾之線上申辦出生登記案件。
    三、為提供民眾便捷快速之服務,並提升線上申辦出生登記之意願,經本
      部與國健署研議,預定自 113年1月3日變更出生通報資料介接頻率由
      「以7日為一週期」縮短為「每日」,爰請轉知所屬戶政事務所,自1
      13年1月4日起,應於每個工作日執行出生通報資料接收作業,並依戶
      籍法及出生資料網路通報作業要點,落實辦理出生登記相關作業。
    四、另有關配合出生通報資料介接頻率之變更,所涉「出生資料網路通報
      作業要點」修正事宜,本部刻正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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