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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令釋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字號:衛生福利部 113.04.29. 衛授國字第1130461272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13年4月29日
    全文內容:修正核釋「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
         確診疑似罕見疾病之檢驗費用」之「罕見疾病國內確診檢驗項目及費用」
         ,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罕見疾病國內確診檢驗項目及費用」
    罕見疾病國內確診檢驗項目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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