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其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自七十四年三月一日起取締並處罰,至前座乘客未 繫安全帶者處罰汽車駕駛人 發文機關:交通部發文字號:交通部交路字第252401號函發文日期:民國1年1月1日 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其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自七十四年三月一日起取締並處罰,至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罰汽車駕駛人。(交通部交路字第二五二四0一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