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 2條第2項所定前瞻創新研究發展適用領域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12.08.14. 經授工字第11251029960號公告
    發文日期:民國112年8月14日
    主旨:公告「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 法」第2條第2項所定前瞻創新研究發展適用領域。 依據:「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第2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適用領域業經本部審酌產業發展情形,擇定具有領先技術競爭優 勢或於成熟製造技術具有創新性應用之相關領域,公告如附件。 二、本次公告適用領域包含半導體、電動車輛、通訊、顯示器及其他經審 查小組同意之領域項目等,將由本部每 2年邀請相關產、官、學、研 代表進行檢討,如有修正將再另行公告。 三、本案另公布於本部工業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id b.gov.tw)首頁/訊息公告/產業創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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