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 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勞動部
    發文字號:勞動部 113.03.11. 勞動條3字第1130147673號公告
    發文日期:民國113年3月11日
    主旨: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並自中華民 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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