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解釋令函 請輸入查詢條件後,按下「送出查詢鍵」。

  • 中央
  • 教育類
(可自行輸入或使用萬年曆,日期輸入格式為yyymmdd,例如:0990101)

  • 中央
  • 教育類

3174筆,共159頁,目前第159
3161
3162
3163
3164
3165
  • 教育部62.04.14. 臺(62)人字第9358號函
  • 預備軍官自願留營後,其身分即變更為常備軍官,應按照常備軍官規定辦理。又大專畢業生未能考取預備軍官而服常備兵役之年資於充任各級學校教員時,因其工作性質、俸級均不相符,其年資應不予採計
3166
3167
3168
3169
3170
3171
3172
3173
3174
3174筆,共159頁,目前第159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