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
- 教育類
3165
- 教育部62.04.14. 臺(62)人字第9358號函
- 預備軍官自願留營後,其身分即變更為常備軍官,應按照常備軍官規定辦理。又大專畢業生未能考取預備軍官而服常備兵役之年資於充任各級學校教員時,因其工作性質、俸級均不相符,其年資應不予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