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7-01-4004
自治規則
民國 63 年 04 月 02 日
中華民國63年4月2日台北市政府(63)府秘法字第16565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2條條文及員額編制表 (原名稱:臺北市松山、古亭、建成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新名稱:臺北市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
  • 第 1 條
    臺北市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修正條文及員額編制表,內容詳如附件。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