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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教育類
國民教育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5 年 02 月 03 日
中華民國95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14901號令修正公布第8-3條條文
  • 第 8-3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選用之教科圖書,得由教育部或教育部指定之直轄市 、縣 (市) 政府辦理採購;其相關採購方式,由教育部定之。 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科目之教科圖書,應免費借用予需要 之學生;其相關借用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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