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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交通類
公路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87 年 01 月 14 日
中華民國87年1月14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8700004190號令增訂公布第39-1條條文
  • 第 39-1 條
    計程車牌照應依照縣、市人口及使用道路面積成長比例發放。 優良駕駛申請個人牌照之發放,不適用於前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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