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80-1 條政府機關專供治安及防疫等用途之特殊規格車輛,得經主管機關報經交通 部核定,比照前條規定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憑證行駛。
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交通類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7 年 05 月 15 日
中華民國97年5月15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70085029號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0970870620號令會銜增訂發布第80-1條條文;並自97年5月1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