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觀光傳播類
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非現行版本
民國 91 年 01 月 02 日
中華民國91年1月2日行政院新聞局(91)正廣三字第0910000001號令刪除發布第26條條文
  • 第 26 條
    (刪除)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