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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2-05-202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6 年 08 月 19 日
中華民國86年8月19日臺北市政府(86)府人三字第8606426700號函修正發布第7點條文
  • 七、每年優秀工友以不超過四十名為原則,於公開場合中頒發獎牌乙面及給予公假五日。另 得發給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如經推薦未獲當選者,由各機關學校自行於公開場合中表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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