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2-01-201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06 月 30 日
中華民國93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93)府人一字第09304404600號函修正發布第13點條文
  • 十三、本會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兼職費。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