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觀光傳播類
民國 95 年 05 月 26 日
中華民國95年5月26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85023號令修正發布第7條條文之附表三、第10條條文之附表六、第11條條文之附表七
  • 第 7 條
    旅行業、旅行業經理人與旅行業僱用之人員違反本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 之規定者,由交通部委任觀光局依附表三之規定裁罰。
  • 第 10 條
    導遊人員違反本條例及導遊人員管理規則之規定者,由交通部委任觀光局 依附表六之規定裁罰。
  • 第 11 條
    領隊人員違反本條例及領隊人員管理規則之規定者,由交通部委任觀光局 依附表七之規定裁罰。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