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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9-02-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1 年 09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01年9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原綜企字第10132649200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凱達格蘭文化館附設圖書室圖書借閱管理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凱達格蘭文化館附設圖書室圖書借閱管理要點)
  • 一、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加強凱達格蘭文化館附設圖書室 (以下簡稱本館圖書室)之服務功能,以支援與提供教育及研究所需原住民相關閱覽及 參考之資訊為目的,並促進期原住民相關館藏資料之流通,增進使用效益,特訂定本要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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