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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3-08-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7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04年7月29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財菸字第1043037530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並自104年8月15日生效
  • 二、屬違反菸酒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所開立之裁 處書,因事涉限期回收補正、菸酒標示管理及消費者權益,須各地方政府配合注意、查 緝,故是類裁處書應副知財政部及各地方政府,俾供外勤查緝時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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