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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9-05-3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3 年 07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03年7月16日臺北市政府(103)府原社福字第10330636600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03年7月28日起生效
  • 二、本要點所稱之市有場館設施,詳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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