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九 編 附則
- 第 307-1 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除本法已規定準用者外,與行政訴訟性質不相牴觸者 ,亦準用之。
- 第 308 條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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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濟類
行政訴訟法
非現行版本
民國 100 年 11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57891號令修正公布第4~6、8、16、21、42、55、63、75、76、106、107、113、114、120、143、148、169、175、183~185、194、199、216、217、219、229、230、233、235、236、238、244、246、248、267、269、275、294、299、300、305~307條條文、第二編編名及第一章、第二章章名;增訂第3-1、98-7、104-1、114-1、125-1、175-1、178-1、235-1、236-1、236-2、237-1~237-9、256-1條條文及第二編第三章章名;刪除第252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6日司法院院台廳行一字第1000032864號函定自101年9月6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