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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27-02-1001
臺北市法規準則 非現行版本
自治條例
民國 66 年 06 月 10 日
中華民國66年6月10日臺北市政府(66)府法三字第25803號令修正發布
  • 第 七 章 附則
  • 第 30 條
    本準則所需書表格式,由法規委員會統一訂定之。
  • 第 31 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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