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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7-02-1001
自治條例
民國 95 年 02 月 13 日
中華民國95年2月13日臺北市政府(95)府法三字第09570745600號令修正公布第12、15、42條條文;並刪除第21條條文
  • 第 七 章 附則
  • 第 45 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自治條例修正條文,自修正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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